香港警方利用令人質疑的手法拘捕性工作者,當中包括接受性服務作為調查手法之一;設局誘捕;以及透過脅迫或欺騙方式獲取口供。跨性別性工作者表示被羈留期間受到有辱人格與侮辱性的待遇。香港法例迫使性工作者孤立無援地工作,禁止他們基於安全理由與他人一起工作。此外,入境條例禁止外勞及來自中國內地的人從事性工作,令他們更易受到羈留和被遞解出境。國際特赦組織在本報告內匯集了不同性工作者與公職人員的證詞,並提供了建議,以終止針對性工作者和跨性別人士的暴力與歧視行為。 اختيار لغة لعرض التقريرChinese (Traditional) Chinese (Traditional)Englishتنزيل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