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2025
中國當局加強對資訊與公共論述的控制,並持續壓制異見及和平集會;宗教活動的參與者仍面臨透過監控、突擊行動及安全法規實施的迫害;人權捍衛者、作家、藝術家及其他公民社會行動者,繼續因模糊的國家安全條款而遭到羈留與起訴;針對上述群體的言論審查及網上監控持續存在;當局亦打壓旨在促進性別平等的行動主義,並限制婦女及LGBTI群體的表達自由,特別是在數碼空間;中國繼續實施死刑;可再生能源產能大幅提升,但化石燃料消耗亦持續增加。包括維吾爾人及藏人在內的許多族群依然受到高度的政治及文化控制;在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國家層面的立法進一步侵蝕人權。
背景
九名解放軍領導人被撤職,名義上這是國家主席兼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反腐敗議程」的一部分。9月,習近平推出「全球治理倡議」,作為一系列發展和合作計劃中的最新主張,用以強化其自我定位為「真正的多邊主義」領導者的敘事。與政府關係密切的中國企業捲入全球衝突,包括在緬甸及蘇丹的衝突,並協助巴基斯坦等國家實施侵犯人權的行為。
多宗事件顯示,中國當局的跨國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日益加劇,包括監視、審查、騷擾、法律行動,並向他國施壓強行將相關人士遣返中國。受影響者包括人權捍衛者、社運人士、藝術家,以及海外維吾爾人及藏人。1 另有報告指出,他國研究人員或倡議者因公開批評中國企業的商業行為而遭遇經費削減,並受到相關企業提出的虛假誹謗指控。
表達自由與集會自由
當局透過新法規、審查及恐嚇手段,加強對資訊、公共論述及結社自由的管控。
2月5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對所有網絡微短劇(有劇本的短影片)引入全新的許可制度,要求在發布前事先獲批。相關規管亦延伸至微信、抖音及小紅書等主要社交媒體平台。2月8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同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等11個部門發布《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管理辦法》,禁止在網上製作或分享任何涉國防或軍隊的未公開資訊。
新聞工作者與媒體機構持續面臨審查。6月,《財新》與《南方周末》就一宗據稱於警方羈留期間的死亡事件發布調查報道;但報道隨即從官方網站及社交平台被刪除。
9月22日,中央網信辦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全國性整治行動,針對社交平台及短影片平台上「挑動群體極端對立情緒」或「渲染消極悲觀情緒」的內容。各平台被要求刪除上述內容及所有被認為貶損公共機構的材料。另據報,演員于朦朧逝世後,其粉絲表達哀悼與批評審查制度的貼文亦迅速遭移除。
工人與勞權倡導者仍無法有效行使結社自由。2月10日,國際勞工組織在其年度報告中對中國持續禁止獨立工會及其他對結社權的限制表示關切。
和平集會自由
當局繼續以警方武力及網絡審查方式限制和平集會。
4至5月,四川、陝西、湖南及河北等多省工人發起抗議,要求支付拖欠工資。據勞權監察人士指出,相關網上帖文被刪除,組織者亦遭騷擾,反映當局對集體行動的零容忍。
8月,四川江油市因一段疑涉校園霸凌的影片流傳,逾千市民在政府辦公室前聚集。警方動用警棍及電擊棒驅散示威者;經核實的影片顯示,警員曾拖行及毆打參與者。事件相關討論亦迅速遭審查,一些居民指曾被警告不得與外國媒體交談。
同月,重慶出現投影抗議,反政府標語在警方介入前於建築外牆投映近一小時。社交媒體平台上有關該投影的影片隨即被刪除。
宗教與信仰自由
當局透過監控、搜查及援引「邪教」防範與安全條款提出檢控,加強對宗教活動的管治。3月5日,民族宗教事務局強行接管安徽省淮南市的一座教堂。牧師趙宏亮被判處一年零一個月有期徒刑。3月10日,安徽省警方羈留兩名基督徒,指控他們涉嫌「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等罪名。
2025年,在中國被禁止的法輪功學員持續遭監禁,其中包括一名80歲北京婦女,她於3月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
10月,當局針對非官方「錫安教會」網絡展開全國性打擊行動,於北京、上海等至少七個城市羈留近30名牧者及成員。年底時仍有至少18人被刑事羈押。此行動反映政府持續取締未登記宗教活動,並加強對信仰與崇拜的控制。
人權捍衛者
當局繼續援引含糊不清的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條款,針對人權捍衛者、律師和社運人士。這類法例經常被用作壓制法律倡議及行動主義的工具,並伴隨長期審前羈押、閉門審理及限制獲得法律代表的情況。2 當局亦持續使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這是一種相當於強迫失蹤的秘密拘留方式,尤其針對人權捍衛者、維權律師及因國家安全罪名而被調查的個人。
人權律師及其家屬持續面對打壓。活動人士許艷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服滿一年零九個月刑期後,於1月初獲釋。其丈夫、人權律師余文生因同一罪名被判刑,其上訴於1月6日被駁回。3 4月,律師盧思位因「非法越境罪」被判入獄11個月。8月獲釋後,他仍然面臨海外出行限制。7月30日,在遭審前羈押三年多後,律師謝陽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指控進行不公開審訊。
勞工與社會權利捍衛者受到嚴密監視。3月18日,勞工權益倡議者王建兵服滿三年半刑期後獲釋。然而,他被處以「剝奪政治權利」——這項所謂「附加刑」既模糊、亦不符合國際標準。此外,他仍然受到監視。4月,疫苗安全倡議者何方美就其刑事定罪提出的上訴遭到駁回。
作家、新聞工作者及藝術家因行使表達自由權及從事人權工作,而持續面臨刑事起訴。1月6日,電影導演陳品霖被判犯有定義含糊的「尋釁滋事罪」,被判監三年半。9月19日,記者張展因其人權工作接受審訊,被定罪並第二次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4 著名藝術家高兟自2024年8月起因「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而遭拘留,至年底仍被羈押候審。
學生與年輕人亦成為打擊目標。7月31日,22歲學生張雅笛(網名 Tara)於法國大學畢業後返國,被雲南省國家安全人員拘留。據報,她因在海外從事和平志願者工作而被指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維吾爾族大學生卡米萊‧瓦依提(Kamile Wayit)被指通過社交媒體帖文「宣揚極端主義」,被判監三年,並於12月28日刑滿獲釋。
女性權利
當局持續壓制女權主義活動及網上關於性別平等的討論。8至9月,多名女權主義者及女權行動人士的帳號因「挑動性別對立」而被永久從社交媒體平台微博中刪除。與政府有聯繫的媒體報道指,刪除帳號的行動主要針對討論性騷擾及歧視的內容。
10月,北京主辦全球婦女峰會,以紀念1995年第四屆世界婦女大會三十周年。政府官員在會上宣揚其所謂在性別平等及婦女參與方面取得的「歷史性成就」。但獨立女權人士的聲音則被排除在活動之外。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間性人(LGBTI)的權利
1月,知名表演者及跨性別女演員金星的演出被取消,引發外界對政府加強限制LGBTI演藝人士公開演出的憂慮。多個省份的警方拘留或審問部分撰寫「男男戀」(耽美)小說的女性作者,原因是她們在網上發布同性情色故事。媒體及監察人士報告指出,至少有30名作家於6月的一項行動中被罰款或行政拘留。
9月,電影《長相黐守》(Together)於中國大陸的上映被其發行方叫停。此前,社交媒體用戶發現片中一場同性婚禮的戲份被人工智能修改成異性婚禮。此舉引起廣泛批評。但相關評論帖文其後遭審查刪除。
同月,中央網信辦要求生活方式及社交媒體應用程式小紅書進行「改正」,指該平台涉嫌未能有效管理與 LGBTI 議題及女性單身選擇有關的帖文。監管機構表示,此類內容「扭曲價值觀」及「破壞網絡文明」。
包括抖音、嗶哩嗶哩及小紅書在內的網絡平台,繼續以「低俗」或「不良」等寬泛理由刪除 LGBTI 群聊及討論,反映數碼空間對酷兒群體表達的持續壓制。11月,當局更下令從平台移除兩款流行的同性戀交友應用程式。
死刑
中國繼續就範圍甚廣的各類罪行判處並執行死刑,包括那些未達國際人權法及標準所界定「最嚴重罪行」門檻的案件。有關死刑判決及執行的官方數據仍被列為國家機密,使外界難以評估政府所稱「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的真實性。
儘管死刑資訊受到限制,當局仍透過媒體公布部分選定案件,以達到威懾效果。1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確認對因拐賣兒童罪成的余華英執行死刑;相關案件在國家媒體上被廣泛報道,作為對拐賣婦女及兒童行為「零容忍」的展示。9月29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涉緬甸跨境詐騙為由,按「電信詐騙」、「開設賭場」、「販賣毒品」和「故意殺人」等罪名,判處同一家族11名成員死刑。當局亦持續在貪腐案件中使用死刑,並於12月處決一名金融業高層,罪名為大規模受賄。
健康環境權
儘管可再生能源的增長達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中國仍是全球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1月至5月,太陽能及風能的裝機容量分別增加198吉瓦及46吉瓦。煤炭消耗量亦持續上升。
5月,全國碳排放量在非疫情年份中首次錄得同比下降,分析人士將此歸因於經濟結構轉型、可再生能源快速擴張及核能替代煤炭。有部分報告持續指出太陽能電池板供應鏈存在強迫勞動風險,引發對能源轉型可持續性的質疑。
環境保護被納入政府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及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的政策框架。規劃重申將於2030年前實現碳排放達峰,並於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然而,氣候行動追蹤組織(Climate Action Tracker)將中國2060年「碳中和」目標評為「差」,指中國缺乏一致的長期策略,且目標是否涵蓋所有溫室氣體仍不明確。公眾參與環境決策及重大基建項目的透明度亦依然受到高度限制。
民族自治區
政府對少數民族群體維持嚴格的政治及文化控制,繼續開展宣傳「民族團結」和「國家認同」的意識形態運動。相關政策持續壓縮文化與宗教表達空間,尤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維吾爾地區)、西藏自治區及其他自治區為甚。
9月8日,當局發布《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要求推行全面的意識形態教育,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草案設立廣泛機制,以監督及匯報各級行政部門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同月,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修訂建議顯示,將更強調在全國推廣普通話,尤其是「民族地區、農村和邊遠地區」。此舉將進一步加強語言同化政策,壓縮文化多樣性。
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
維吾爾族仍面臨嚴重權利限制,包括行動自由受限。據報,官方政策不鼓勵維吾爾人出國,並迫使海外維吾爾人在回國探親與行使言論自由權之間作出選擇。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專辦於3月、6月及9月重申對新疆持續侵權行為的關切。其敦促中國落實其2022年的建議,包括終止任意拘留、交代被拘留者的情況和下落,以及確保問責。中國政府拒絕上述呼籲,並未採取任何措施以建立獨立的跟進機制。
9月,聯合國專家向當局發出正式信函,關注維吾爾學者熱依拉‧達吾提(Rahile Dawut)被強迫失蹤及藝術家亞夏爾‧肖合拉提(Yaxia’er Xiaohelaiti)遭任意拘留。專家們指這些案件反映了對維吾爾族文化及學術表達的廣泛、系統性壓制。
西藏
3月,國務院新聞辦發布《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發展與進步》白皮書,明確倡議以普通話為主要教學語言的「雙語教育」。白皮書並提出以學校教育作為「加強民族團結」的渠道,包括透過政治教育實現此目標。8月,習近平在其罕見的西藏訪問中強調「團結和發展」,並主持一項備受爭議的大壩動工儀式,該項工程涉及強迫遷移及對當地社區的負面環境影響。
當局亦持續干涉藏傳佛教事務。7月,在達賴喇嘛公布繼任計劃後,中國官員及官方媒體聲稱任何轉世程序均必須「依法」進行,並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5
香港特別行政區
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住宅區發生火災,造成168人死亡,成為香港有史以來第三大的火災死亡事件。當局迅速壓制追究責任的呼聲,至少拘捕了四人,並阻礙或恐嚇相關人士公開報道該事件及政府處理情況的作為。6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間性人(LGBTI)的權利
同性婚姻及伴侶關係持續缺乏法律承認。終審法院於2023年裁定,要求政府在2025年10月之前建立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法律框架。其後,政府提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為僅限於海外登記的同性伴侶提供有限權利。但該草案於9月被立法會否決。7
表達自由
當局持續將《國安法》及相關法律武器化,並擴大其適用範圍,把行使表達自由權的相關行為定為刑事罪行。在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間,根據國家安全法律提出起訴的案件中,有85%涉及本不應被定罪的合法表達自由權行使;89%的被告遭拒絕保釋;審前羈押的時間平均長達11個月。8
4月,流亡社運人士郭鳳儀的父親及兄長被國家安全警察拘捕。其後,當局依據2024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起訴其父親,指控其「直接或間接」處理潛逃者的財務。此案普遍被視為當局報復郭鳳儀在海外發表批評言論及從事行動主義。
5月,香港政府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定附屬法例,增設六項新罪行。該附屬法例亦把中國國家安全機關的六處辦公地點列為「禁地」,禁止任何人接近或通過該等地點。同月,教育局更新政策,將國家安全內容納入中小學課程,並對教材及校內活動實施嚴格監管,嚴重限制校園內的表達自由。
6月,在囚社運人士黃之鋒於《國安法》下被加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新罪名。該指控源於其被指曾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中國和香港。9 7月至8月,兩名年輕人(分別為18歲及19歲)因煽動罪被起訴,理由分別為:在商場洗手間牆壁書寫所謂「煽動性標語」,以及為設於海外的團體「香港議會」拍攝宣傳影片。該團體已被當局定性為「顛覆組織」。
12月15日,民主派報社《蘋果日報》78歲創辦人黎智英在一宗具標誌性的國家安全案件中被裁定罪名成立。高等法院裁定他犯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煽動罪」,儘管他對指控一直不認罪。在定罪前,黎智英已被羈押逾五年,其中大部分時間被單獨監禁。在為期156日的審訊中,黎智英辯稱《蘋果日報》的鮮明立場屬受保障的表達自由。法官否決其抗辯,稱他是破壞中國政府穩定的「主謀」。他面臨最高終身監禁的刑罰,判刑預計於2026年初宣布。
法院裁決亦影響其他法律下的表達自由。3月,高等法院維持《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的合憲性,裁定在選舉期間公開煽動棄權或投無效票可構成刑事罪,理由是維護「選舉完整性」。
和平集會自由
當局繼續阻撓和平公眾集會。6月4日,警方在維多利亞公園(維園)周邊大規模部署警力巡邏及進行搜查。維園是傳統悼念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的地點。警方拘捕了兩人,並將另外10人帶返警署。此12人當時試圖進行悼念,其中部分人士手持鮮花或蠟燭。
7月,「Pink Dot」社團取消其年度驕傲活動「香港一點粉紅」,指因政府拒絕批准使用慣常活動場地。
結社自由
在政治壓力下,香港僅餘的兩個主要民主派政黨——民主黨及社會民主連線——分別於4月及6月正式解散。同月,立法會通過《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禁止任何被判國家安全罪的人士擔任工會職務。該法並授權政府以國家安全理由拒絕工會註冊;另要求工會於接受境外資金前須獲批准。
7月,警方向15名身處海外、參與「香港議會」的行動人士發出通緝令及懸紅。同月,包括一名15歲男童在內的4人因被指與總部位於台灣的「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有關聯而依《國安法》被捕,罪名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12月2日,當局正式禁止上述兩個團體在香港運作,理由是依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它們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不人道的拘留環境
7月,政府修訂《監獄規則》,賦予懲教署廣泛權力,可基於含糊的「國家安全」理由限制探監及與律師會面的權利。
對9名前囚犯的訪談顯示,他們於11所懲教設施服刑期間遭遇多項侵犯人權的情況。這包括身體暴力、長期單獨監禁、惡劣衛生環境,以及夏季極端高溫帶來的健康風險。10
10月,鄒幸彤於網上發文評論自己獲提名2025年諾貝爾和平獎後,被單獨監禁18日。
勞工權利
6月,終審法院駁回一名外籍家庭傭工的司法覆核上訴。該傭工指稱,由於香港沒有專門針對強迫勞動的法例,警方未能有效調查她所提出的強迫勞動投訴。然而,終審法院認為,制定將強迫勞動刑事化的專門法例,並非切實保障外籍家庭傭工權益的必要之舉。
澳門特別行政區
在澳門,當局於7月首次援引《維護國家安全法》拘捕據稱「勾結境外勢力」的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引發對當局把和平政治行動刑事化的嚴重關注。在9月立法會選舉前,12名候選人在經審查後因被指「不擁護《基本法》」及「不效忠澳門特區」而被取消參選資格。此舉進一步削弱政治參與空間,並與香港的打壓趨勢相呼應。
- 《泰國:將維吾爾人「遣返」中國是「難以想像的殘忍決定」》,2月27日 ↩︎
- 《中國:「這個審判還有合法性嗎?」——中國法院在打壓人權捍衛者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10月1日 ↩︎
- 《中國:被監禁的人權律師上訴失敗,突顯當局對異見的恐懼》,1月6日 ↩︎
- 《中國:記者張展再次被以毫無根據的指控判刑》,9月22日 ↩︎
- 《中國:達賴喇嘛公布繼任者計劃,當局應停止干預藏傳佛教事務》,7月2日 ↩︎
- 《香港:港府應就宏福苑火警公開調查、追究責任並停止打壓表達自由》,12月1日 ↩︎
- 《香港:同性伴侶草案被否決,反映對 LGBTI 權利的蔑視》,9月10日 ↩︎
- 《香港:「政府可以囚禁人,卻無法禁錮他們的思想」:五年來,《國安法》如何侵害香港人權》,6月30日 ↩︎
- 《香港:當局再度起訴黃之鋒,意圖延長其服刑時間》,6月6日 ↩︎
- 《香港:前在囚人士證詞揭露監獄充斥暴力及不人道待遇》,12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