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當局再度起訴黃之鋒,意圖延長其服刑時間

香港社運人士黃之鋒在服刑期間再度被捕,港府依據《國家安全法》指控他「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對此,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

「香港《國家安全法》將在本月底實施滿五年,而針對黃之鋒提出的新一輪指控,反映出港府至今仍持續藉此法律打壓人權,其效力絲毫未減。」

「當局再次動用『勾結外國勢力』這項含糊且範圍廣泛的罪名,作為打壓言論自由與結社自由的工具。」

「黃之鋒先前因參與民主派於2020年舉行的非正式立法會初選而被判刑,目前正服刑中,原預計可於一年半後出獄。但若因新指控再被定罪,最高或可面臨終身監禁。」

「這項針對黃之鋒的最新指控,突顯當局對異見人士的恐懼,亦顯示港府不惜一切手段,力求將這些人士長期關押,以持續打壓香港的公民行動和社會參與。香港政府應該撤銷這些指控,並立即停止執行《國安法》——這亦是聯合國相關機構一再呼籲的要求。所有因行使基本人權而被拘禁的人士,理應立即獲釋。」

背景資訊

週五,黃之鋒被控違反北京當局強行實施的香港《國家安全法》,罪名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這位知名的社運人士週五在法庭上面臨新的違反《國安法》指控。他是因參與2020年立法會非正式「初選」,被控違反《國家安全法》,並於去年被判入獄的45名反對派人士之一。

據報導,這項新指控指黃之鋒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涉嫌與流亡海外的社運人士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串謀,呼籲外國政府或外國組織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該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此前,黃之鋒已因觸犯《國安法》中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四年八個月有期徒刑。

自2020年以來,香港人權狀況急遽惡化,已有逾300人因違反北京強加的《國安法》或沿用自殖民時代的「煽動罪」而被捕。此外,港府去年通過的「23條立法」進一步加強打壓,持續壓制香港的反對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