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在香港立法會被否決。對此,國際特赦組織性別議題研究員兼政策顧問娜迪亞・拉赫曼(Nadia Rahman)表示:
「今日,香港當局仍未正視同性伴侶在生活各方面所遭受的不平等待遇。儘管《條例草案》本身存在不足,但立法會對草案的直接否決,反映其對LGBTI權利令人震驚的蔑視。」
「《條例草案》本可為部分同性伴侶提供最低限度的權利保障。但值得一提的是,該保障僅涵蓋在海外註冊的伴侶關係。因此,即使草案獲通過,也遠遠沒有達到兩年前法庭判決所表達的目的。」
「然而,即便只是同性伴侶權利的一小步進展,立法會都難以接受。這樣的倒退,突顯出香港在實現平等權利的道路上,仍有漫長的路要走。」
「《條例草案》的否決,絕不應是推動同性伴侶權利的終點,而應成為政府推動更有力法案的契機,令香港的LGBTI人士真正得以在平等和尊嚴下生活。」
「任何人都不應因為他們的身份或他們愛誰而遭受歧視。香港當局必須儘速提出修訂草案,建立承認和保障同性伴侶權利的法律框架,以落實法院裁決。」
背景資訊
今日,香港立法會否決訂立承認同性伴侶法律替代框架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
該法律框架僅為已於香港境外註冊伴侶關係的同性伴侶賦予額外權利,而其保障範圍則僅限於醫療事宜及身後安排。
該立法源自於2023年9月5日,香港終審法院對LGBTI倡議者岑子杰作出部分勝訴的判決,裁定香港政府有積極義務訂立替代框架,以法律形式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並保障所附隨的適當權利。法院為此訂下兩年期限,要求政府須在2025年10月27日前,提供一個法律上的替代框架,以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
目前,香港的法律並不承認任何同性關係。同性伴侶既無法結婚,也無法進行任何形式的民事伴侶關係登記。
近年來,無論是終審法院還是其他級別法院,均認為對同性伴侶權利的全面否定具有歧視性,並已作出多項有利裁決,例如允許同性伴侶申請公營房屋、合併報稅、獲享公務員配偶福利,以及作為配偶繼承遺產的權利。然而,整體進展仍然有限。 在立法會即將恢復《同性伴侶登記草案》二讀辯論之際,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聯同來自亞洲各地30個LGBTI權利團體,發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呼籲香港政府訂立全面承認及保障同性伴侶關係的法律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