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香港立法会否决了《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对此,国际特赦组织性别议题研究员兼政策顾问娜迪亚·拉赫曼(Nadia Rahman)表示:
“今天,香港当局依然未能正视同性伴侣在日常生活中所遭受的不平等待遇。尽管《草案》本身存在不足,但立法会选择直接否决,反映出对 LGBTI 权利的令人震惊的蔑视。”
“该草案原本可以为部分同性伴侣提供最低限度的权利保障。但值得一提的是,该保障范围仅限于已在海外登记的伴侣关系。所以即便草案获通过,也远未达到两年前法院判决所要求的目标。”
“然而,哪怕只是推动同性伴侣权利的一小步进展,立法会也未能接受。这种倒退凸显了香港在实现平等权利的道路上,仍有漫长的路要走。”
“《草案》的否决绝不应成为推动同性伴侣权利的终点,而应成为香港政府推出更有力立法的契机,使 LGBTI 群体能够真正生活在平等和尊严之下。”
“任何人都不应因其身份或所爱之人而遭受歧视。香港当局必须尽快提出新的草案,建立承认和保障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框架,以落实法院的裁决。”
背景信息
今日,香港立法会否决了《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该草案旨在建立一种替代性的法律框架,承认同性伴侣关系。该草案仅为已在境外登记关系的同性伴侣提供额外权利,范围仅限于医疗决定和身后安排。
该立法源自 2023 年 9 月 5 日香港终审法院的一项判决。法院就 LGBTI 倡议者岑子杰的案件作出部分裁定,认定香港政府有积极义务建立替代性框架,以法律形式承认同性伴侣关系并保障相关权利。法院设下两年期限,要求政府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提出法律框架,以落实对同性伴侣的权利保障。
目前,香港法律不承认任何形式的同性关系。同性伴侣既不能结婚,也无法登记为民事伴侣。
近年来,香港终审法院及其他级别法院已多次裁定,全盘否定同性伴侣权利具有歧视性,并作出一系列有利于平权的判决,例如允许同性伴侣申请公屋、合并报税、享有公务员配偶福利以及作为配偶继承遗产等。然而,总体进展依然有限。
在立法会即将恢复对《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二读辩论前夕,国际特赦组织香港海外分会与来自亚洲各地的 30 个 LGBTI 权利团体,曾联合致信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呼吁香港政府制定一套全面承认和保障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