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案上诉被驳回,错失纠正不公裁决的机会

香港上诉庭驳回47人案中12名被告的上诉。对此,国际特赦组织香港海外分会发言人张超雄表示:

“今日法院驳回上诉,再次凸显了香港严峻的人权状况,并又一次揭示了47人案大规模政治起诉的本质。”

“这12名被告并未触犯任何国际公认的罪行;他们仅仅因行使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及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便被判处长期监禁。”

“值得关注的是,自2024年‘23条’生效以来,据报道至少有八名47人案被告,基于该法新订且模糊的国家安全理由被拒绝提早释放,此举违背了香港长期实行的惯例。”

“这显示当局不仅利用北京强加的《国家安全法》起诉47人,更将‘23条’武器化,用以对已身陷囹圄的异议人士施加具有追溯力的额外惩罚。”

“法院今日未能推翻这些错误的定罪与量刑,错失了纠正这场大规模不公义的重要机会。”

“和平反对政府不是犯罪,当局必须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仍被关押的47人案被告。”

背景信息 

香港上诉庭今日驳回了47人案中12名被告的所有上诉。

在北京强加的港版《国家安全法》自2020年6月实施至今最大规模的起诉案中,47名反对派人士被共同指控犯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47人中有31人认罪,16人不认罪,后者中有两人被判无罪。

“香港47人案”的控罪源于这些人组织及参与2020年立法会选举的“初选”。该选举最终因当局以新冠疫情为由推迟。此后,当局引入了严格审核参选人资格的新选举制度。

当局将政党为选举自行举办的“初选”视为对香港存续、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真实威胁,这并不符合国际人权标准中对“国家安全”罪行所适用的高门槛要求。

2024年3月,香港通过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23条”)。该法进一步收紧了公民自由,并赋予当局权力打击香港境内及海外的和平社会运动参与者。

“23条”也被用以对正在服刑的异议人士施加额外惩罚。在“23条”生效以前,根据原有的《监狱规则》,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在服满三分之二刑期后有资格申请提早释放。然而,根据“23条”订立的新规定,惩教部门可基于“不利于国家安全”的理由拒绝批准提早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