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香港活动人士黄之锋因“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国际特赦组织亚太区副主任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
“香港当局对黄之锋的迫害仍在持续。最新这宗国安定罪发生在他原本即将服完此前刑期、获释前的数月。这种做法极其残酷,甚至可能是蓄意为之。”
“黄之锋在行使自身人权时展现出的勇气,本应受到赞扬,但在香港,这反而让他沦为所谓的‘罪犯’。”
“今天的判刑再次发出严厉警示:《香港国安法》已沦为惩罚异议人士的工具,而非真正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
“国际社会不应接受活动人士不断遭到刑事定罪成为香港的新常态。各国政府必须继续向香港当局施压,要求其保障人权,并释放所有仅仅因为行使自身权利而遭到监禁的人士。”
“国际特赦组织再次呼吁香港当局撤销对黄之锋的定罪,并废除或修订所有违反香港国际人权义务的法律。”
背景信息
今天,黄之锋因“串谋勾结外国势力”被判有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该罪名源于北京强加于香港的《香港国安法》。
这是黄之锋第二次被裁定国安罪名成立。他被指控于2020年7月至11月期间,与已流亡海外的活动人士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串谋,要求外国政府或组织对香港或中国实施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这名知名活动人士早在2024年,便在《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规模最大的检控案件中,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裁定罪成,判处4年8个月监禁。他是该案45名被告之一。案件源于他们参与2020年的民间“初选”。联合国专家认为,相关指控所涉及的活动其实受到国际人权法保护。
黄之锋因该案被判处的刑期原定于2027年1月届满。
自2020年以来,香港的人权状况急剧恶化。截至目前,已有超过300人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或殖民地时期遗留下来的“煽动”罪名而被捕。此外,香港政府于2024年通过所谓的“23条”立法,进一步加剧打压,令反对声音在香港噤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