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国家安全法》实施五周年之际,今天国际特赦组织发布最新研究报告指出,超过八成因该法被定罪者遭到错误定罪,原本就不应被起诉。
此外,国际特赦组织分析了自2020年6月30日以来,香港政府依据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所针对的255名人士。结果显示,在被正式起诉的案件中,近九成被告遭拒绝保释,且遭拒绝保释者平均在审判前被羁押11个月。
“香港《国安法》实施五年后,我们的研究结果令人震惊,证实了我们在2020年对该法提出的担忧已成现实。香港政府必须停止以‘国家安全’为借口惩罚合法言论。”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事务总监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
“这部严苛的法律及其衍生的其他国家安全立法,已经严重侵蚀了香港的重要法律保障体系,其原本是香港人权保护与法治的根基。结果是,香港人在无需担心被捕的情况下自由表达的能力遭到严重打击。”
国际特赦组织的简报文件分析了《国安法》及相关国安法律下的逮捕、保释决定与起诉模式。该研究特别指出三大问题:一是对行使合法言论自由权的刑事化处理;二是极低的保释批准率;三是被告在审判前遭到事实上的长期羁押。
分析发现,在78起已结案的《国安法》案件中,至少有66起(占比84.6%)涉及根据国际标准不应被定罪的合法言论表达,且无任何涉及暴力行为或煽动的证据。
若将“23条立法”及其实施前的“煽动罪”案件纳入统计,127起案件中至少有108起(占比85%)涉及类似的合法言论表达行为,且遭到不公正起诉。这些案件远远未达到国际标准所要求的刑事定罪门槛。
与此同时,根据国际特赦组织的数据,法院拒绝了129起国家安全案件的保释申请,占被起诉案件总数的89%。
在拒绝保释的129起案件中,被告平均羁押时间为328天。其中52起案件(占比40.3%)涉及在审判或认罪前持续一年或更长时间的羁押。
白舒然补充道:“过去五年来,《国家安全法》已将香港从一个宽容和开放辩论的城市,转变为一个充满打压与自我审查的城市。我们的分析显示,香港的国家安全法律框架不仅在纸面上公然违反国际人权标准,更被当局滥用来打压异议声音,制造恐惧氛围。”
“这项研究表明,绝大多数被指控犯有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士,其行为完全在合法权利保障的范围内。与此同时,检控部门仍持续依据这一有缺陷的国家安全法律架构提起诉讼,并对法院罕见的无罪判决提出上诉。其他国家的政府应加强并利用其影响力,紧急施压香港和中国当局废除该法律。”
“在此期间,香港政府应立即停止执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至少,当局应恢复有助于审前释放的保释推定原则。任何人都不应仅因行使言论自由权就遭长期羁押。”
背景信息
自2020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的人权状况便以惊人的速度恶化。公民社会几乎全面被瓦解,长期以来受到保障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和平集会自由及结社自由——则受到严重限制。
国际特赦组织的分析涵盖了2020年6月30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255名人士的案件,他们因涉嫌违反以下法律规定的罪行而被逮捕和/或起诉:香港《国家安全法》;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一及第二部分所定义的殖民时期‘煽动罪’;以及《基本法》第23条立法(又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此条例于2024年3月23日生效后,取代了《刑事罪行条例》的上述条文。
国际特赦组织已将此调查报告的简报提交予香港政府,但港府否认了相关调查结果,称其“歪曲事实”,并声称香港《国安法》“恢复了香港市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