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黎智英被定罪,为新闻自由敲响丧钟

今日香港《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因“国家安全”相关罪名被定罪。对此,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事务总监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

“今天的裁决虽然在意料之中,但其令人震惊与失望的程度丝毫未减——黎智英的定罪,就像为香港的新闻自由敲响了警钟,表明新闻工作这一至关重要的职能,在这座城市已经被重新包装成一种罪行。”

“黎智英被捕入狱,仅仅因为他及其创办的《苹果日报》曾批评政府。在2020年《国安法》在香港实施之前,他现在被定罪的行为根本不可能被视为刑事犯罪。”

“然而,这一裁决清楚显示,香港所谓的‘国家安全’法律绝非用来保障市民,而是用来打压异见。这也向所有在香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发出警告:在这座城市追求机会,同时意味着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

“这项裁决不仅关乎一个人,而是香港系统性打压言论自由的最新一步:当局打击的对象不仅是抗议活动和政党,更是否定‘人民可以、也应该向掌权者问责’这一最基本的理念。”

“黎智英是一名良心犯,他只是和平行使表达自由的权利,却因此被囚禁。他必须立即且无条件获释。针对他以及无数其他人的相关法律,必须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这些法律实际上只是北京和香港当局持续镇压行动的掩饰。”

背景信息

香港高等法院今日裁定,民主派行动者黎智英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煽动罪成立。他面临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2020年12月11日,香港当局依据由北京强加的《国家安全法》,控告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黎智英自2020年12月31日起持续被羁押至今。他随后又被加控另外两项《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以及一项《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

香港当局称,相关指控与《苹果日报》(黎智英为创办人)刊登的文章有关,这些文章呼吁外国政府对香港实施制裁。此外,当局还提到黎智英曾与美国政界人士会面、接受海外媒体采访、在推特(现为X平台)上发布内容,并在其关注者名单中出现支持香港民主运动的外国政要和非政府组织。

黎智英作为英国公民,在2021年2月被香港终审法院拒绝保释。法院裁定,《国家安全法》案件属于保释规定的例外情况。此外,香港政府还禁止黎智英聘请英国大律师提姆·欧文(Timothy Owen)为其辩护。

黎智英于1995年创办了以敢言著称的《苹果日报》。2020年6月30日,在香港《国家安全法》实施后不久,近200名警察突袭《苹果日报》总部,这是该法首次被用来搜查媒体机构。黎智英与其两名儿子及多名报社高层当时被捕。

2021年6月,在第二次警方突袭并冻结资产后,《苹果日报》宣布停刊。国际特赦组织称此举为“明目张胆地攻击新闻自由”。

在今日的定罪宣判之前,香港法院已在四宗涉及“未经授权集会”和欺诈的案件中对黎智英定罪,累计判处他超过7年有期徒刑。

去年,国际特赦组织将黎智英与人权律师邹幸彤和丁家喜一同列为“良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