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特赦组织今日发布最新研究报告,多名香港前在押人员在报告中亲述其在狱中遭受的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国际特赦组织呼吁当局紧急调查香港惩教设施的实际状况。
九名曾于2016年至2023年间被羁押的前在押人员表示,他们在全港11所监狱服刑期间,经历过身体暴力、长期单独囚禁、恶劣的卫生条件,以及夏季危险的高温环境。
国际特赦组织亚太区副主任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这些前在押人员对香港监狱生活的描述,揭示了一种常态化的虐待模式,对在押人员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当局必须立即展开调查。”
她指出:“根据国际法,将在押人员置于极端高温、污秽环境以及暴力惩罚之中,已构成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甚至可能构成酷刑。香港政府必须终结这种人权侵害文化,并确保所有在监狱内侵犯人权的應負责任人受到问责。”
香港当局在回应国际特赦组织时,将相关指控斥为“恶意抹黑”。
“我听到尖叫声和‘打鸡翼’的声音”
政治行动者钟翰林曾于2020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间,被还押在专为青少年设立的壁屋惩教所。他告诉国际特赦组织,惩教人员对在押人员施暴在狱中屡见不鲜。
他说:“有时候,当惩教人员对某名在押人员不满时,会把对方带到没有闭路电视的走廊里,然后我就会听到那个人的尖叫声,以及‘打鸡翼’的声音。”
“打鸡翼”是俗称,指惩教人员用手肘击打在押人员肩胛骨的一种体罚方式,目的在于避免在身体表面留下明显瘀伤。
Peter(化名)因涉及与抗议活动相关的罪行,自2016年起被关押在同一设施。他表示,自己在入狱第一天就因不懂得如何正确称呼惩教人员而遭到殴打。
他说:“在青少年惩教机构里,在押人员必须用指定语句报上姓名,并将身份证放在胸前。因为我是新来的,不懂这些规矩,结果被掌掴了八次作为惩罚。”
Peter指出,惩教人员利用体罚来宣示权威,并在青少年惩教设施中制造恐惧氛围。
“如果你的毛毯叠得不整齐,或者站立时双手没有伸直贴身,都可能被打。”他补充说,“有一次,我被要求背诵监狱守则,随后又突然被命令倒背。每错一个字,就会被打一次脚底,最后我的脚底全都变成了紫色。”
这些青少年在押人员的证词,似乎印证了此前关于惩教署人员使用暴力的指控。2017年,一家香港媒体采访了50名曾被羁押的青少年,他们描述了惩教署人员实施的极端身心虐待,包括殴打,以及强迫饮尿和进食排泄物。2020年,据报道,数十名在押青少年因唱抗争歌曲而被一名惩教人员掌掴。
“我们在牢房里必须全裸”
香港夏季炎热潮湿,下午气温经常超过31°C。网台主持人、民主派行动者“杰斯”尹耀升于2021年被还押在赤柱监狱约20个月,期间经历了两个夏天。他向国际特赦组织形容,夏季牢房犹如“烤炉”,体感温度“超过40°C”。
他说:“每天晚上回到牢房前,我们都要在饭堂厕所排队,用那里的水管冲水降温。但其实只是自欺欺人,当我们从饭堂走回牢房时,全身又已经湿透了。”
尽管赤柱监狱每间牢房的天花板都装有电风扇,但尹耀升指出,风扇被铁丝网严密包围,阻挡了气流,“几乎完全没用”。
“我们在牢房里必须全裸——连内裤都不能穿。我能听到有人痛苦地喊叫,有些人甚至因为过热而被送往医院。”
Amy(化名)于2023年夏季被单独囚禁在罗湖惩教所。她表示,自己的牢房没有窗户,导致全身长满痱子。她补充说:“连惩教人员自己都汗流浃背。”
2024年,在押社运人士邹幸彤就狱中规定女性即使在酷热夏季也必须全年穿长裤(而男性无此规定)一事,提出司法挑战。
“一个几乎看不到阳光的地方”
香港《监狱规则》规定了两种单独囚禁形式,二者均违反国际标准。《监狱规则》第63条允许因违反纪律而处以最长28天的惩罚性单独囚禁;第68B条则授权以含糊的非惩罚性目的,初步实施72小时的行政性单独囚禁(隔绝与其他在押人员的接触),并可进一步延长至一个月。
钟翰林表示,在壁屋惩教所期间,狱方至少三次依据第63条对他实施单独囚禁,他认为这些做法属于报复,而非合法的纪律处分。
“有一次,我在探访时告诉朋友,因为惩教人员认为我们晚上太吵,我被罚步操超过三个小时。朋友把这件事发到了社交媒体上。一周后,惩教人员搜查我的牢房,并‘搜出’了一张并非属于我的书签,随后我就被送去单独囚禁作为惩罚。”
即便是所谓的“非惩罚性单独囚禁”,在实践中也似乎被用作惩罚手段。
尹耀升说:“我刚入狱时,惩教人员把我带进一间房间,向我施压,要求我签署文件,‘自愿’同意单独囚禁。基本上你无法拒绝——他们会把你锁在房间里,直到你签字为止。”
前立法会议员、现任国际特赦组织香港海外分会理事张超雄亦表示,他于2022年被关押在荔枝角收押所期间,也被要求签署类似文件,“自愿”申请单独囚禁。
受访者普遍描述,单独囚禁带来了严重的精神痛苦。
尹耀升说:“我被关在一间狭小的牢房里,每天独处超过22个小时。我在牢房里吃饭、如厕。虽然每天有一小时放风时间,但也只是一个被围栏围住的笼子,我独自来回踱步,几乎看不到阳光。”
2025年7月修订的《监狱规则》,进一步纳入了允许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根据第68B条实施单独囚禁的条款。
受访者指出,单独囚禁更有可能被用于针对因“政治”罪行而被羁押的在押人员。
“蟑螂在我身上爬”
受访者还反映了监狱内恶劣的卫生状况。2021年被关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的Tommy(化名)说:“蟑螂在我身上爬,我根本睡不着。”
同年被关押在同一设施的张超雄形容该处“肮脏到超乎想象”。
“牢房里灰尘堆积成柱,从天花板垂下来。在监狱医院,厕所无法冲水,恶臭难忍。”
国际特赦组织呼吁香港当局立即采取具体行动,解决报告中记录的人权侵害问题,包括开展必要调查和制度改革,以防止进一步侵犯在押人员的人权。
政府亦应落实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于2016年提出的建议,包括:
- 成立一个独立机构,授权其对所有拘留设施进行有效的突击视察;
- 缩短单独囚禁的最长期限,并将其限定为最后手段,时间应尽可能短,同时制定清晰、具体的准则,明确适用行为、类型及最长期限;
- 编制并定期公布有关单独囚禁使用情况的综合分类数据,包括相关自杀未遂和自残行为。
白舒然表示:“将单独囚禁作为报复和胁迫工具,是一种可能演变为精神酷刑的人权侵害行为。香港政府必须紧急使其现行做法符合国际标准,严格确保单独囚禁仅在特殊、个别情况下作为最后手段使用,并接受定期、实质性的独立审查。”
背景信息
香港惩教署目前管理全港29所惩教设施,其中包括候审或候判的还押人士、正在服刑的已定罪人士,以及因入境事务原因被羁留的人士。为行文简便,国际特赦组织在报告中统一使用“监狱”(prison)一词,指代所有由惩教署管理的设施。
除采访前在押人员外,国际特赦组织还进行了广泛的文献研究,并与具备惩教服务专业知识的律师及研究人员进行了访谈。
惩教署就国际特赦组织的调查结果回应称,“严正反驳有关指控”,并表示对肢体暴力采取“零容忍”态度,单独囚禁仅在“严格依法”的情况下实施,同时已执行“尽可能高标准的清洁措施”,并采取“广泛措施”应对酷热天气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