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記者張展因莫須有罪名再次被判入獄

據報導,中國記者張展因「尋釁滋事」罪被定罪,並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

「這是張展第二次被定罪,此判決完全背離中國所聲稱的『依法治國』原則。與律師余文生及其他許多人一樣,張展始終堅持捍衛人權,並在經歷嚴重危及健康與生命的監禁後仍拒絕沉默,這正是她成為當局打壓目標的原因。」

「在當局未受到壓力去修改那些模糊且過於寬泛的法律,並為系統性剝奪人權捍衛者自由的行為承擔責任之前,中國的人權前景仍將十分黯淡。」

「當局應立即撤銷對張展的莫須有定罪,並立即釋放她。在此之前,當局必須確保她能夠接觸律師與家人,並獲得充分的醫療照護。」

「中國當局必須停止數十年來對『尋釁滋事』罪名的濫用。同時,包括中國雙邊合作夥伴在內的國際社會,必須優先考慮積極運用自身影響力,確保張展及其他遭不公正監禁的人士獲釋,而非僅僅呼籲釋放。」

背景資訊

據報導,中國記者及社運人士張展於 9 月 19 日(星期五)在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訊後,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此前有消息稱,張展在羈押期間曾絕食,並出現被強行灌食的跡象。她的家人及律師遭到當局騷擾與恐嚇,無法公開其案件詳細情況。因此,外界對她目前的健康狀況及案件進展知之甚少。

張展此前因報導武漢新冠疫情早期情況,也曾以同樣罪名被判刑。作為前律師,她於 2020 年 2 月前往武漢,實地採訪當地情況,並在社交媒體上披露政府人員如何拘押獨立記者及騷擾新冠患者家屬。

她於 2020 年 5 月在武漢失蹤,後被證實已被中國當局帶往上海羈押。隨後,她在一次不公正審訊中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刑。2024 年 5 月 13 日,她服刑期滿後獲釋。

然而,獲釋後她長期處於嚴密監控之下,並持續遭受當局騷擾。不足四個月後,她再次被拘押。據悉,這次她前往甘肅省聲援其他人權捍衛者,不久後即被逮捕。

在她第一次服刑期間,張展曾長期絕食,導致多次住院,體重驟降至僅 37 公斤,僅為被捕前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