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聲明:中國政府打壓律師卻不受懲罰,助長十年來的高壓統治

在「709大抓捕」十周年前夕,國際特赦組織簽署了一份聯合聲明,呼籲各界對中國人權律師持續面臨壓迫的情況採取行動。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

「『709大抓捕』在當時導致中國一批最盡職盡責的人權律師和法律界行動者遭到不公正起訴和迫害,但這只是當局持續十年打壓人權與法治的開端,且這種打壓至今沒有任何減緩的跡象。」

「十年前被打壓的許多律師,至今仍面臨被監禁的風險,並持續遭受騷擾和對基本權利的嚴厲限制——這不僅影響他們的日常生活,也殃及他們的家人,包括子女。」

「自『709大抓捕』發生以來中國人權狀況不斷惡化,這絕非巧合。北京當局對法律工作者的打壓,為更廣泛、更持久的侵犯人權行為鋪平了道路,其影響到LGBTI人士的社群空間、勞工維權的管道,以及婦女、移徙者和身心障礙人士抵抗暴力與歧視的能力。」

「這一持續惡化的局面,突顯國際社會在應對『709大抓捕』事件的反應不足。十周年這個重要里程碑,應促使世界各國政府再次敦促中國當局,確保所有僅因履行其專業職責而遭打壓的律師,能夠獲得自由和公正的待遇。」

聯合聲明

追究709大抓捕」及其他人權侵犯責任,有賴國際社會採取行動

(2025年7月7日)-中國政府大舉鎮壓人權律師十年後,關切此事的各國政府和聯合國應當針對中國政府壓迫公民社會展開獨立的國際調查。中國當局嚴重侵犯律師與人權捍衛者的權利,但至今未被追究責任,導致中國政府更加明目張膽實施日益普遍且有系統的人權侵犯。據聯合國指出,其中在維吾爾地區實施的迫害行為可能構成危害人類罪

2015年7月9日,中國當局對全國各地人權律師與法治維權人士發起空前鎮壓行動,即現在各界稱之為「709大抓捕」的事件。警方逮捕三百餘人——幾乎將律師和維權人士一網打盡。在接下來幾天到幾個月內,許多人被強迫失蹤,並有數十人遭到任意拘留。當局捏造罪名,將其中十名律師和維權人士分別判處三年至八年徒刑。部分家屬投身為親人抗爭,竟遭當局連坐處罰,連孩童也不放過。

 「709大抓捕」反映中國國家主席兼中國共產黨總書記習近平明顯加大力度打壓公民社會,特別是針對嘗試通過司法制度解決法律與社會議題的新興律師群體。

十年來,我們這群組織持續協助「709」受害者對外發聲。在十周年紀念日這天,我們共同呼籲關注此事的各國政府以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盡速採取行動。

人權律師是推動法治的先鋒

 「709」之前,散佈在全國各地的人權律師為客戶爭取權益,並公開揭發違反法律與公平審判權利的行為。這些律師致力維護中國政府自願簽署的各項國際公約所揭櫫的人權,以及受到中國憲法和法律保障的基本權利。這些律師協助推動重大法律改革,包括廢除「勞動教養」等任意拘留制度以及中國共產黨內部紀律措施「雙規」。這些律師還要求廢除戶籍登記制度

「身為人權律師,我堅持向權力說真話,努力推動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人的尊嚴、社會正義以及和平與民主。」

—— 「709」被捕人權律師

這些律師代理許多受當局迫害的群體,包括人權行動者、藏族人士法輪功學員、女權和LGBT維權人士、基督徒以及國家腐敗和公共衛生危機(例如毒奶粉事件)受害者。有些律師在面臨逮捕前還曾獲得當局表揚,例如高智晟於2001年被司法部評為全國十佳律師。高智晟在抵抗國家迫害數年後遭強迫失蹤,至今杳無音信已近八年。

「709大抓捕」的影響

 「『709』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首見對法律專業的大規模打壓行動。眾多國家資源被用來打壓律師,侵害人權與法治。」

—— 「709」律師妻子及人權宣導者

許多被捕者遭莫須有的國家安全罪名判處重刑。刑期最長的是維權人士吳淦,八年;律師當中則以周世鋒律師判刑七年為最。警方廣泛仰賴侵犯人權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這是一種被聯合國專家認定構成強迫失蹤的秘密拘留制度;在抓捕行動中遭到任意逮捕的多名律師和維權人士都曾遭受酷刑和其他虐待。

在部分案件起訴後,中國當局實施新措施,進一步限制律師不受干預自由執行業務或行使本身人權的能力。政府修訂相關管理辦法,增加對律師的監控與思想控制以限制其行使本身的人權,並廣泛授權司法當局可以暫停、撤銷或吊銷律師及或律師事務所的執業許可。修法後,短短幾年就有至少20名律師被剝奪執業證書,另有26名律師受到其他處分,包括在官方壓力下離開原本事務所,從而失去家庭收入來源。中國政府還以更重的刑罰懲戒那些不屈不撓宣導法治的法律人,例如丁家喜律師和許志永博士于2023年以 「顛覆國家政權」的國安罪名分別判刑12年和14年。

中國當局並持續對「709」律師和維權人士的家屬或同事實施連坐處罰。除了不當判刑,許多人至今受到員警全天候監視,因騷擾而失去住房和工作,子女就學碰壁,同時受到邊控而無法出國。許多人因為關押和長期監控損及心理健康。

 「『709』對我的影響無所不在。我們居住的單位外面被安裝了高清攝像頭。因為國保員警老找我的雇主談話,我找不到全職工作,兼職工作也丟了。員警還跟鄰居說我們叛國,逼得我們放棄租好的房子。」

—— 「709」律師妻子及人權宣導者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讓我們全家神經緊繃,每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焦慮和抑鬱。

—— 「709」律師妻子及人權宣導者

儘管部分人權律師奮勇堅持工作,中國政府的「709」鎮壓行動確實造成願意挑戰國家侵犯人權問題的律師大幅減少。過去十年來,當局日益濫用包括「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在內的各種「709」鎮壓手段,並在人權捍衛者和律師刑滿出獄後繼續對他們實施監控

中國政府打壓公民社會,應受到全球更強有力的抵制

「709」事件發生後,多國政府歐盟均迅速發聲關切。過去十年每逢中國接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許多國家都呼籲中國當局釋放在押律師與人權捍衛者,並允許他們自由執業、不受干預和騷擾。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於2015年呼籲中國調查律師人權受侵犯事件。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和多名聯合國人權專家均對「709」鎮壓表示抗議,並呼籲釋放任意拘留受害者。去年,負責法官與律師獨立性的聯合國專家譴責中國政府對人權律師剝奪執業資格以及其他針對律師的人權侵害。

然而,中國當局對以上所有呼籲一概置若罔聞,反而持續擴大、加深鎮壓措施。自「709」以來,習近平政府在維吾爾地區實施可能構成危害人類罪的暴行,蹂躪香港的基本自由,擴大對西藏兒童的殖民式寄宿教育,修改憲法以便習近平終身執政,並且加強跨國鎮壓海外民運人士與僑民。

 「我希望國際社會嚴厲譴責中國政府並向其究責,為所有受害者伸張正義!我們必須更加努力支持中國人權律師,以及獻身于中國民主自由的各界人士。同心協力為社會爭取一線光明。」

—— 「709」被捕維權人士

中國各地人權捍衛者能夠熬過長達十年不斷惡化的壓迫,就是期待有朝一日中國政府能履行維護法治與普世人權的義務,包括通過加入許多具法律拘束力的國際人權公約而自願承擔的義務。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和關注此事的各國政府應傾聽來自中國內部的聲音,並採取具體措施向中國政府問責。

各國政府應支持對中國政府的人權侵害展開獨立的國際調查。各國政府還可以加強對中國律師和其他人權捍衛者及其家屬的支持力度。各國領導人應在公開場合——包括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以指名道姓的方式呼籲釋放遭不當拘押的人權律師和人權捍衛者,並利用所有與中國官員會面的場合就此議題施壓。已經簽訂或正在考慮任何形式雙邊法治合作協定的各國政府,應當關注因和平行使或宣導人權而受不當拘押人士,要求中國當局撤銷對該等人士的一切檢控和定罪。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應關注數十名聯合國人權專家2020年6以來的呼籲,即設立監測和通報中國人權狀況的專責機制。各國還應當創造並把握機會,包括通過共同聲明、簡報和場邊活動,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公開揭露中國各地和流亡海外人權捍衛者所受到的迫害。

 「整個『709』事件中,最關鍵的是律師和家屬們團結一致進行英勇、頑強的抗爭。如果沒有家屬群體帶頭爭取人權保障,709這個名詞早就被人遺忘了。」

——領導「709」救援工作的人權行動者

聯署名單

公民權利同盟(Alliance for Citizens Rights)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第十九條(ARTICLE 19)

亞洲律師網絡(Asian Lawyers Network)

維吾爾運動(Campaign for Uyghurs)

對華援助協會(China Aid Association)

中國公民運動聯盟(China Citizen’s Movement Alliance)

中國民主黨(China Democracy Party)

中國民主人權聯盟(Chinese Democracy & Human Rights Alliance)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

歐洲律師協會理事會(Council of Bars and Law Societies of Europe)

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

人道中國(Humanitarian China)

中國人權(Human Rights in China)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

「保護人權捍衛者觀察站」框架中的「國際人權聯盟」(FIDH,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Observatory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

國際人權服務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

國際西藏網絡(International Tibet Network)

捍衛維吾爾自由的猶太人運動(Jewish Movement for Uyghur Freedom)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英格蘭和威爾士律師協會(Law Society of England and Wales)

律師援助律師基金會(Lawyers for Lawyers)

加拿大律師權益觀察(Lawyers’ Rights Watch Canada)

中國人權捍衛者網絡(The Network of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反種族滅絕生意聯盟(No Business With Genocide)

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

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中心(Tibetan Centre for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瑞慈人權合作中心(The Rights Practice)

維吾爾專案基金會(Uyghur Projects Foundation)

共產主義受難者紀念基金會(Victims of Communism Memorial Foundation)

「保護人權捍衛者觀察站」框架中的「世界禁止酷刑組織」(OMCT,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Observatory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